峇克里针对警队大选准备工作,接受《马新社》访问时,如是回应。
他继续说道,指责警方是“狗”或“牛”的人,必须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任,他们有必要证明警方是“政府的器具”,才有资格发表上述言论。
他指出,不止在大选,警方在查案时,也不会偏袒任何人,更不会受任何人左右调查工作。任何警方案件,包括涉及政治人物的案件,都会交给总检察署来决定提控与否。
透明手法办事
“我们(警队)没有权力及没有决定权。从这里便可以看到警方是以透明手法办事。”
针对第13届大选的准备工作,峇克里说,警队已在各州如火如荼进行大选第三级演习,以确保警员进入真实状况时,表现出最好及负责任的一面。
“在大选期间的调查工作,我们也已安排警员上课。”
他说,全国上万名警官及警员,早已在4个月前开始接受大选训练。同时,警方也曾与选举委员会及总检察署商讨如何应付大选的各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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