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表示,在2011年,该局接获1万3356宗投诉,97.7%或1万3045宗获得解决。
她认为,当局在2012年接获的投诉案,相比2011年有所下降,是因为各政府部门更积极的处理和解决民众的投诉,因此民众无须带到公共投诉局处理。
马哈妮是于今日为公共投诉局流动柜台主持开幕仪式后,如此表示。
她说,无法解决的投诉案例,许多是缺乏拨款或涉及修改法令,因此无法即刻解决。
15天处理投诉
她表示,该局的目标是解决90%以上接获的投诉案。
“一些部门或机构指如果他们有拨款,问题就可解决,但我们依然要他们去解决,而非以各种理由解释。”
她也说,政府在处理民众投诉上,已有所改善,从过去的41天处理期,缩短至15天。当然这也要视案件是否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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