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都兰区州议员莫泽浩今日在新山市议员梁开明的陪同下,莅临新山宽柔中学,移交上述批准信。出席移交仪式的有宽柔中学董事长陈伟雄、第一副董事长童星存、第一副总务刘杰森、常务董事林俊民、宽中校本部正副校长及部门主任。
陈伟雄说,该校是在1950年购得士都兰临海的校地即目前的校址建立校园,之后因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前后增购目前的宽友楼、学生宿舍、学生车停车场及校园后临时停车场共9片原本为住家或店屋的地段,整个13.5英亩的校园共有10张地契,每年得缴付1万2696令吉的地税。
他说,1993年,因体育与活动场地不足,该校董事会计划兴建室内体育馆及学生活动中心,岂料图测在申请的过程中,市政局提出图测批准的附带条件是学校须退地40尺作为道路保留地。
“董事部通过各种管道再三申请及陈情,都遭到拒绝,上述计划只好搁置。直至2001年,本校向市政局申请兴建两座学生活动楼,市政局再次提出退地40尺的附带条件。”
取消退地条件
“在经过无数次的交涉及各方的协助,终于在2002年新春团拜上,获柔州务大臣宣布取消退地40尺的条件,学生活动楼得以顺利兴建,2003年竣工启用。”
他续说,2008年,政府宣布学校用地可享有一令吉地税优惠,校方逐向土地局申请缴付一令吉的地税,没有得到回应,虽然董事部不断跟进,始终悬而未决。
“2012年,董事部成员在柔州行政议员拿督何襄赞的带领下走访土地局,局长回复是宽中地契零散,且地契上非注明是教育用途,所以不符合享有一令吉地税优惠的申请条件。局长建议校方按步骤处理,先将地契合并及申请转换成教育用途后,再申请享有一令吉地税优惠。”
他透露,董事部申请合并地契时,市政局再次提出退地40尺的条件,董事部奔走各政府部门之间,在莫泽浩、何襄赞和柔州政议员陈国煌、梁开明、州务大臣特别事务官郑振贤等协助下,柔佛州土地与矿物局终于在2月18日发出批准将9张地契合并成一张学校用地的大地契,并取消退地40尺条件的正式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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