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末律师再努里扎指出,这个伊斯兰在吉隆坡最高的法庭也谕令必须提呈所有相关的文件。
以法官拿督佐迪达哈为首的伊斯兰上诉庭三司,是在申请人玛末与答辩人莎娜兹的律师都不在的情况下,于内庭做出上述裁决。
玛末所申请的这项司法审核原定于去年11月14日聆讯,惟直至11月18日才发出庭令,这也导致此案从去年12月24日后,就不再聆讯。
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玛末的申请,谕令在直辖区伊斯兰管理法令第53(1)条文下重审此案,该条文阐明,伊斯兰上诉庭有权在司法利益下,检讨一项决定或低阶法庭的审讯。
撤除羁押诉讼
伊斯兰上诉庭也谕令,申辩双方必须根据适当的程序录取口头证词,包括准备与记录所有的文件。
此前,玛末已按照伊斯兰高庭提呈银行户口文件。
此外,伊斯兰高庭法官莫哈末阿都拉上周裁决,玛末针对本身的缺庭,提出的理由合理,决定撤除针对他的羁押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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