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国阵青年团宣传主任方群龙今日在槟国阵行动室召开记者会,以不具名方式影射海底隧道计划关键人物有案底,并质疑州政府发出招标时,是否有查清楚对方背景。
他说,该人士于1994年担任人民商业银行家公共事务主管时,与另3名高层同事,牵涉涉及1亿2687万令吉6705令吉的贷款丑闻。
“该人士后来转作控方证人,面对两项罪名,并在庭上认罪。首个罪名被判坐牢一天及罚款1万令吉,第二个罪名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3个月。”
尽管被媒体多番要求明说被影射人的名字,但方群龙以还没谘询其法律顾问为由,不愿回应,反叫记者向林冠英求证。
他也在现场分派6份《新海峡时报》1994年及1995年针对有关法庭案的报导副本。
另外,他说,他接获“未经证实的资料”,即海底隧道计划是林冠英身在台湾参与一项私人会议时拍板决定,而非槟城。
至于他所说的私人会议的其他出席者及会议日期,他促记者去询问林冠英。
出席该新闻发布会的包括槟州民青团副团长陈嘉亮、槟州民青团副团长黄世庆、槟州国大党青年团团长迪纳和马华党要陈开明。
财团澄清没涉失信案
Zenith BUCG财团澄清,其公司及其他4间获得63亿令吉槟城基础设施项目投标的联营伙伴,并没有公司首脑曾因失信案而被法庭定罪、监禁及罚款。
为了捍卫该财团名誉,该财团扬言将起诉作出诽谤性言论的人士及报馆。
Zenith BUCG财团谘询公司bzBee今日发表文告说,《新海峡时报》3月15日有关“被定罪银行家的联系?说实话:前银行家领导的公司获得价值63亿令吉的槟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标”的报导,涉嫌毁谤被授予该项目的5家企业的领导人。
文告指出,该报导指一名曾在失信案被定罪的前银行高层,正是赢得63亿令吉槟基础设施项目竞标的公司领导人。
文告说,其公司及另4间联营伙伴是赢得该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司,但他们郑重否认该报导所作出的指责。
“5间公司的领导人,都不曾因失信案被定罪、监禁或罚款。”
文告说,《新海峡时报》的诽谤性报导,除了诬蔑5家公司领导人的名誉,也含有政治动机,以破坏这项由民联州政府发出的63亿令吉工程。目前,该公司已通过律师向《新海峡时报》采取法律行动,并被律师告知不作任何进一步的评论。
“针对这个诋毁性报导,我们要求无条件道歉及赔偿损失。这将交给法庭处理此事。”
文告说,该公司也会毫不犹豫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报导类似言论的其他人士,以维护财团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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