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日报》了解,警方对此高度戒备,除了总动员到工业区对外劳“晓以大义”,也向他们传达在没提出申请下参与集会将被视为非法,并可能面对法律制裁。
本报记者今日走访麻坡巴力嘉米尔及柔叻工业区,受访的业者及本地员工披露,警方昨日已派员到上述工业区,与厂家和外劳代表沟通,力阻外劳大军走上街头。
家具工业影响大
据了解,巴力嘉米尔工业区约有5000名尼泊尔外劳,规模较大的柔叻工业区,人数更达近万人,业者指出,一旦这项大集会顺利举行,势必严重影响整个家具工业,甚至破坏公共秩序及社会安宁。
记者也尝试向尼泊尔外劳了解17日的集会情况,惟受访外劳皆三缄其口,其中一人更以准证即将到期,即将返国为由,表示没有参与此次的行动。
经营套床制造的业者黄凯斌(26岁)受访时指出,其工厂约有200名尼泊尔外劳,警方昨日下午已派员到厂内会见外劳代表,告知他们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他说,警方也向业者透露,当天将把守外劳出入工业区及通往市区的要道,单单在巴力嘉米尔工业区一带或将设有两个路障,严格检查欲前往市区的外劳。
派传单宣传集会
另一家具业者黄友欢(31岁)则披露,尼泊尔外劳“神通广大”,不但通过宣传单及短讯宣传此集会,其一名友人的工厂,更在日前接到大集会的传真到工厂办公室,相信他们背后必有一股势力。
他认为,若警方在当天采取严厉的管制行动,相信最后即使让尼泊尔外劳成功在市区聚集,人数也不会太多。
“麻坡公共交通不发达,外劳要到市区集会将面对交通问题,不过我们也不敢掉以轻心,希望警方能将集会成功举办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在巴力嘉米尔工业区经营小食档已有22年的业者亚顿(55岁)指出,他有听闻尼泊尔外劳拟在本周日上街抗议的消息。“尼泊尔外劳非常跟得上时代,不仅有能力购买智能手机,还能上网登入面子书,与同侪保持联系。”
他希望大集会不会成型,若再延烧下去,更多本地人的生意必受影响。
警方发出警告信 参与集会外劳将被提控
317尼泊尔外劳大集会事件引起麻坡警方高度关注,提醒所有在麻坡工作的外国籍劳工,若参加任何集会将触犯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4(2)(a)项条文。
麻坡警方发出一封志期本月14日的信函与告示予麻坡家具业者,分为国文、英文、泰米尔文3种语言的版本,并由麻坡警区主任纳西尔助理警监签准及麻坡人力局盖章。
麻坡警区主任纳西尔助理警监在信函中说,任何违法的外籍劳工,将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4(4)项条文下被提控,在这项条文下,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2万令吉。
在另一项告示中,麻坡人力局强调,任何没有获得官方批准的罢工,在马来西亚法令下皆被视为非法。
违法者将抵触1967年马来西亚工业关系法令第46项条文,在此项条文下,可被判监禁一年,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骚乱致伤主管 23外劳面控4获释
23名涉嫌麻属巴力佳米工业区泉兴家具厂暴动的尼泊尔外劳,今日被带上麻坡第一推事庭,其中19人被控,另4人当庭释放。
由于被告不谙国语,女推事菲达勿以需安排翻译员宣读控状为由,择定案件于4月19日过堂。
上述年龄介于18岁至47岁的被告,被控于本月8日,下午3时,闯入巴力嘉米尔工业区泉兴家具厂的办事处进行暴动,并以木材及石头袭击该厂的3名经理及主管。
被袭击者分别是生产部经理颜志兴、助理郑国雄及主管林丽安(以上人名皆译音)。被告们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47项(暴动)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满旧合约发薪
这起外劳骚动事件是于本月8日在巴力嘉米尔工业区的其中一间家具厂发生,300名外劳集体滋事,以石子砸碎车镜及门窗,造成4名华裔主管受伤。
据了解,外劳滋事的工厂已申请暂缓最低薪金制,并根据原有的合约发薪,外劳因此感到不满,当天以石头作为武器,包围4名华裔主管,并将他们打得鼻青脸肿。
失去理智的外劳们还用石头砸碎停放在工厂内部的一辆轿车大镜,更把公司的大门及会议室外的窗户砸破,吓坏在办公室的员工。
警方是在9日下午前往当地一间外劳宿舍,逮捕滋事的外劳。同时也在家具厂四周加紧巡逻,以防冲突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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