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5大选之后,民联于5月8日开始陆续在各州举办“人民之声,圣洁之声”大集会,抗议选举不公,最大型的是首个在雪州格拉纳再也体育馆举行的大集会,集会者超过10万人,而聂纳兹米则是这个黑潮集会下的首名被控者。
警方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将斯里斯迪亚区州议员聂纳兹米控上法庭,但聂纳兹米表示不认罪。
罪成恐失议员资格
控状指出,聂纳兹米没有在508大集会前的10天,通知八打灵再也警区主任有关集会的举办,因而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9(5)条文被治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
这意味著,若聂纳兹米被判罪成,并被罚款超过2000令吉,他或会丧失州议员资格。
此案的主控官是敦阿都玛吉副检察司,而聂纳兹米的代表律师是艾力保森,承审法官是罗兹娜。
尽管敦阿都玛吉要求被告缴付保释金,但艾力保森基于聂纳兹米是中选的州议员及其人品良好为由,成功说服了法官罗兹娜,让聂纳兹米在无须缴付保释金的情况下,保外候审。
罗兹娜表示,聂纳兹米在不须缴付任何保释金的情况下,获得保释外出,并择定此案将于6月4日过堂。
批评条文打压野党
另一方面,艾力保森指出,他将以两大理由,即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违反宪法赋予人民集会自由的权利,以及这项提控违反公共政策,向法庭申请撤销有关控状。
他认为,和平集会法令第9条文是打压在野党的手段,因这项须在集会举行前10天通知警方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并批评该条文深具压迫性,因没有一个现代民主国家设有这种条文。
他说,在一个民主的国度,反对党是拥有表达不满的空间,当局不应以这类的手法来打压在野党。“在政治上,24小时已经很长,更何况是10天?就算是在缅甸,举办集会也只需在5天前给予通知即可,但大马却要求10天前通知,这是愚蠢的。”
聂纳兹米被提控 民联集会不会喊停
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指出,虽然聂纳兹米因“508人民之声集会”事件而被警方提控上庭,但民联并不会因此而却步,所有的集会将按照原定计划进行。
公正党通讯局主任聂纳兹米因涉嫌在集会中,发表煽动性演说,而在本月10日被警方传召问话。事隔一周后,他于今早被提控上庭。苏仁德兰将此形容为政府恐吓及阻止民众出席民联集会的手段。
他说,“508人民之声集会”是一场和平集会,并没有发生不愉快事件。讽刺的是,这场和平集会竟违反了和平法令。
要求政府撤回指控
同时,他也对于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感到失望。他认为后者在昨天刚接任,今天就将民联领袖提控上庭的做法,是民主制度崩溃的开始。
“政府想要藉著这起事件让民众感到害怕,不敢再出席民联集会,这是一种恐吓的手法。我要求他们立即撤回所有指控,并向民众道歉。”
苏仁德兰也矢言,这并不会影响民联接下来的集会行程,所有的活动将如期进行,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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