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巴基斯坦的阿都拉迪是于1992年,在“政府官员”的协助下领取蓝色身份证,较后于2002年遗失大红花身份证后,一直未能取得补发身份证。
他向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供证时表示,在获得大马身份证期间成功申请大马护照和驾照,并成为合格选民,曾在两届大选在吉隆坡的安邦和森美兰的马口投票。
拉迪是皇委会传召的第93名证人,他原名为阿都拉迪夫阿兹斯汉。他在供证时说,于巴基斯坦出生的他,是于1983年由吉隆坡转机到亚庇,与友人在吧巴居住经商。
他说,由于当时他的生意欠佳,因此在3年后飞到西马的巴生打工,2年后存足钱买机票,使用朋友的护照要返回巴基斯坦。不过,他在出境时遭执法员拦下,并在朋友的协助下获释。
他在获释后又透过代理安排从纳闽回到沙巴,到里卡士朋友家居住,并使用母亲从巴国寄来的款项经商。
他在1992年时,被一名朋友带到亚庇的一间办事处,于一些表格上打拇指印,于一个月后在甘榜亚逸一间餐厅获得了一张H05000928编号的蓝色身份证。
过程中,他并没有付出分文,协助他取得身份证的朋友也已去世。1994年他回到了吉隆坡,并在森美兰的国民登记局顺利换了大红花身份证,期间他已在彭亨州考取了驾照,申请了大马护照和登记成为合格选民。
声称曾两次投票
他在2002年遗失了身份证,之后就一直无法获得国民登记局补发新的身份证,每6个月还需到国民登记局去延长其临时身份证收据的有效期。
他在2004年向巴基斯坦驻大马领事馆申请护照,但巴国已不承认其国民身份。
“我在2002年遗失身份证,向国民登记局报失及重新申请身份证,并获得一张临时身份证,但之后一直未有下文,直到4、5个月前该局通知他其身份证作废,因为一名斗亚兰巴夭籍男子也持有这个旧身份证号码,名字也是阿都拉迪夫宾朱玛尼。”
调查执行官贾米尔透露,根据国民登记局的记录,这位证人以及真正的“阿都拉迪夫”都是以宣监纸作为申请身份证之证明文件,而后者至今仍无法被找到。
另外,证人声称自己是合法选民,并在全国大选投过两次票,一次在安邦,一次在森美兰马口。在第13届全国大选前,他查出自己还是合格选民,登记地址是森美兰马口,但他因身份被作废,无合法通行文件而未能回去投票。
无论如何,贾米尔较后向皇委会出示上网查询选民登记名单的结果,发现输入这位证人的新身份证号码(681011125287)后,结果是“查无记录”,但输入旧身份证号码就有“阿都拉迪夫宾朱马尼”这位合格选民。此人的新身份证号码为(581011125721),并在打里卜丽雅花园投票站投票。
证人表示,他五5前尝试向巴国驻马领事馆求助,希望能恢复巴国国籍但不得要领,反被领事馆召来警察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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