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为,尽管联邦宪法中的“家长(parent)”字眼应被诠释为父母双方,但联邦法院在裁定苏巴西妮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曾按照该字眼的文法,裁决未成年者要改信伊斯兰教,只需获得父母其中一方所赞成。
卡巴星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建议为宪法中的“家长”字眼增加注解,阐明若孩子父母都健在,就代表父母双方。
他也说,高庭法官法依查也曾于2004年作出相同的裁决,因此国会应该修宪厘清有关条文,避免因对联邦宪法的不同诠释而引起不公义。
卡巴星说,这也能够遏止一些人有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改信伊斯兰的不良意图。
吁蓝眼伊党支持
他指出,尽管国阵并未占2/3多数议席的优势,但行动党拥有38名国会议员,若相关修宪能够捍卫人道利益,行动党将愿意支持。
他也呼吁,人民公正党及伊斯兰党议员一起支持这项符合人道精神的修宪动作。
询及他本身是否可提出这项修宪,卡巴星表示,他确实可提呈个人法案,不过,这必须排在政府所提呈的法案之后,最终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在议会厅内提呈。
至于民联领袖是否已就此课题达致共同立场,卡巴星说,民联尚未针对这项课题开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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