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关丹国会议员傅芝雅指莱纳斯稀土提炼厂临时营运执照规定,在取得该执照的10个月内须鉴定永久废料储存设备计划的地点,而该期限在7月2日到期,但莱纳斯还未鉴定有关地点及设施,因此吁政府立即撤销莱纳斯的临时营运执照。
依温依宾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应傅芝雅的附加提问时说,莱纳斯已在限期内提呈永久废料储存设备计划的建议书。
依温依宾说,“大马原子能执照局的官员正在审视,以了解建议地点是否适合,或是需要更多的细节才能决定。若详情不足,则可要求莱纳斯继续提供更多详情。”
他也强调,莱纳斯有遵循该部的要求,在7月2日提呈有关建议书。
英德拉马哥打国会议员法兹则表示,临时营运执照的要求是10个月内设立,而不只是提出永久废料储存设备计划的建议书,也要求部长透露莱纳斯所建议的永久废料储存地点。
依温依宾则表示已经鉴定几个适合的地点,但因为未确认最后采用的地点,所以不愿在议会厅内公开。
此外,莱纳斯公司今日发文告表示,该公司遵循及符合稀土厂取得临时营运执照的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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