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萨的代表律师菲特里向媒体表示,承审法官罗斯娜妮裁定《马来西亚前锋报》须对这项诽谤负责,因此尼萨在这宗诽谤诉讼中获得普通及惩戒性赔偿。
他说,尼萨目前人在澳洲,而他已发短讯通过尼萨有关胜诉的消息。
他指出,法官认为有关报导不是一个准确的报导,并具有扭曲成份,这对尼萨是一项诽谤。
他说,法官也裁决《马来西亚前锋报》无法证明这是一个公平报导、特权和负责任的新闻报
去年5月间,尼萨因发推文批评柔佛苏丹以52万令吉高价标得WWW1车牌而引起轩然大波。尼萨是在7月针对推文被扭曲事件入禀法庭,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及第三电视台诽谤,索偿高达1亿令吉。
尼萨在诉状中指,《马来西亚前锋报》在5月31日刊出“尼萨指责柔佛苏丹滥用人民金钱竞标WWW1车牌”的扭曲性新闻;第三电视是于今年5月30日晚上8时的新闻时段,播出“尼萨透过推特说柔佛苏丹使用人民的金钱竞标WWW1车牌”的扭曲性内容。
菲特里说:“法官表示,尼萨只是这是浪费金钱,他并没有质疑柔佛苏丹的钱从哪里来。”“不过,法官并没有批准加重性赔偿。”
高庭也谕令《马来西亚前锋报》负责3万令吉的堂费。不过,尼萨起诉第三电视一案败诉。另一名高庭法官杨惠蝉在今年4月裁决尼萨败诉,并谕令双方自付堂费。
法官杨惠蝉在判词中表示,尼萨的推特留言是间接指责或暗示,柔佛苏丹使用公帑购买车牌。法官也认同答辩人第三电视台代表律师的论点,指任何人都会解读尼萨的言论是影射苏丹使用公帑购买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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