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调,实施“发展商贷款利息承担计划”所带来的影响是正面的,因为现代人对生活素质要求较高,在组织家庭和诞下孩子后,父母往往会物色新的房子,由发展商来承担新房屋未完工前的贷款利息,能够有效减少家庭负担。
他建议国行考虑在“发展商贷款利息承担计划”中,增添一些附加条款,如规定购屋者必须至少先支付10%或20%的房屋头期,这么一来既可以减少投机分子炒楼,也可以继续提供便利给购屋者。
任广财今日是接受《东方日报》电访,针对国行有意取消“发展商贷款利息承担计划”,但因涉及层面广而目前仍在商讨阶段一事,如此回应。
抑制房价多徒劳
询及是否有任何建议来抑制房价高企时,任广财指房价飙升的主因,在于热点区的房屋需求过高,供应却不足,只有平衡供应及需求,才有望改善现状。
“在烟霾侵袭我国期间,口罩的价格也是趁势飙涨,这也是相同的道理。”
他说明,我国房屋供应不足的原因,包括工程难以获得批准和建筑材料的涨价。
任广财说,房地产行业涉及140个领域,无法通过一两个措施,就全盘解决问题,新加坡和香港多年来都在设法抑制房价,但依然徒劳无功。
35年摊还期合理
国家银行昨日宣布3项措施,遏止大马家庭债务持续走高,其中限制房屋及物业房贷摊还期不超过35年的规定,任广财认为,将国行将房屋及物业房贷摊还期定在35年以内是一项最为合适的选项,并不会对产业买卖造成冲击。
他说,毕竟产业脱售的重点不是在于摊还期限的长短,而是购屋者是否有能力在指定的时间内按时摊还所有房贷。
他欢迎国行房贷缩短最长摊还期的宣布。他表示,国行将房屋及物业房贷摊还期定在35年内,是一项最为合适的选项,除了我国,许多国家也都推行相同的政策。
不过,任广财认为,银行在审核申请房贷者资料和检视发展商开出的房价是否过高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他说,银行必须仔细审核贷款者的经济情况,在确认对方有能力摊还有关贷款后才发出批准,在进行新房地产估价的时候,也必须确保发展商没有漫天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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