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沙白安南国会议员法希亚的提问时表示,为了让判入穷籍人们有机会重来,报穷局建议在新的破产法令下,在特定时间后让破产者自动脱离穷籍。
她指出,政府研究数个拥有自动脱离穷籍机制的国家案例,以期能制订符合国情的机制,同时能兼顾债主和欠债者的权益。
她也指出,报穷局目前已著手与总检察署共同商讨,为该法律进行最终定案,希望能在今年底提呈国会。
她也表示,欠下学贷等社会贷款者受到破产法令第53条法令保护,债主除非向法庭证明已用尽所有管道收债仍不成,否则不能对付欠债者。
峇东埔国会议员兼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在附加提问环节指出,现有制度偏帮银行及大老板,因此他建议该部采取行动协助因为小额欠债而被判入穷籍者。
南希苏克丽对此则指出,除了等待新法令年末提呈以外,她呼吁面对困难的欠债者主动向报穷局求助,以了解究竟有什么措施能帮助他们减轻目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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