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被告为19岁的梅格法兹里及莫哈末沙依札,另一名被告阿迪阿哈则未满18岁。
根据控状,3名被告被控于本月4日凌晨4时至4时10分之间,在博特拉大学一间房内,强奸20岁的受害者。
梅格法兹里被控在凌晨4时强奸受害者、莫哈末沙依札则于4时05分强奸受害者,而阿迪阿哈则于4时10分强奸受害者,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
在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鞭刑。惟3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皆摇头表示不认罪。
苏列星指出,梅格法兹里协助母亲打理生意,每月收入仅800令吉,且还必须负担4名弟妹的费用。至于莫哈末沙依兹则仍是一名学院生。而阿迪阿哈的代表律师史蒂芬妮.王,要求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
禁公布受害者资料
经过多方考量后,法官决定提高3人保释金至1万令吉,并将此案择定于下个月20日过堂。
另一方面,受害者的代表律师然吉星向法庭提出申请,禁止媒体公布受害者的资料与名字。
而苏列星对此也表示赞同,他说,媒体不应对此案作出任何揣测,直至法庭作出裁决为止。
3名被告的家人今日皆有出席庭审,当3人被带进厅内的犯人栏时,家人都难掩悲伤神情,上前互相拥抱与亲吻,以示支持。
3名被告在面对家人时,禁不住眼眶泛泪,难过不已。
此案的3名法官分别是雅思敏、阿布峇卡及罗兹纳阿育。
表罪充足强奸罪被控
总检察署基于3名涉嫌在选手村,轮奸女助理的手球队员表罪充足,因而周四在强奸罪名下被控。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于下午4时向媒体发表文告表示,总检察署在细读调查报告后,认为此案3名嫌犯的表面罪证已足够,因而决定于周四将3人控以强奸罪。
“总检察署满意警方的调查报告,认为3名嫌犯的表面罪证充足,因此决定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强奸)条文,将他们控上法庭。”
3人被禁联系证人受害者
法官勒令3名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得与此案证人有任何联系,同时也不准骚扰受害者及其家人。
此外,3名被告每月必须到住家附近的警局报到一次。
主控官陈擎汉副检察司基于此案案情严重及引起高度关注,担心3名被告会骚扰受害者,以及接触同为队友的证人,因此要求法庭不允许3名被告被保释外出。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不约而同提出反对,并担保他们不会接触受害者及证人,且依时到警局报到。
阿迪阿哈的代表律师史蒂芬妮.王除了要求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之外,也担保其当事人会到邻近警局报到,且不会骚扰受害者及影响警方调查工作。
梅格法兹里及莫哈末沙依兹的代表律师拿督苏列星,同时也提出保释要求。
资料档:马运会输球喝酒解压出事
第16届马来西亚运动会(SUKMA)接近落幕之际,发生震撼全国的轮奸案。
一名20岁的华裔球队女助理,不胜酒力在博特拉大学选手村女宿舍,惨遭3名男选手轮奸。
涉案的3名选手年龄介于18至19岁。案发前,鉴于受害者代表的州属男子手球队,在一项场比赛中落败,于是全体16人,包括教练、队员和受害者回到博特拉大学选手村篮球场集合,检讨比赛的表现和过失。
分析输球原因后,众人为了纾解压力,集体在篮球场喝酒,而酒量不好的受害者很快就醉倒。教练在受害者酒醉后,于凌晨3时在3名男队员的协助下,将她送返不远处的女宿舍。熟料1个小时后,3名男队员竟折返宿舍轮奸受害者。
丑闻传出后,各有关单位包括警方、青体部和国家体育理事会都迅速采取对付行动,包括扣查3名嫌犯及冻结了他们的参赛资格。
这也是马运会自1986年创办以来,首次发生类似性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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