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在完成法令修定后,大马政府再决定是否签署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Budapest Convention)也不迟,这是因为我国必须先强化自己的法律,才能以更“称职”的身份与全球各国达成共识。
他指出,目前可以援引来对付网络犯罪的法律条文有3到5项,绝大部分都是90年代制定的,因此有必要进行修定。
询及有关的修定是否会牵涉加重刑罚时,阿都干尼澄清修定这些法令是为了确保有关法律条文能够更加有效制衡网络犯罪,加重刑罚不是重点。
他说明,总检察署在处理网络犯罪的案件时,面对最大的难题就是难以合法地取得证据,因此这次与美国司法部及联邦调查局(FBI)联办的网络犯罪论坛,将提供一个绝佳平台,让美国专家分享他们的经验。
“除了进行跨国合作,大马也必须加强有关法律条文,来应对越来越频繁的网络犯罪案,必要时也会增加新法令。”
提升网络犯罪取证
阿都干尼表示,大马目前最普遍的网络犯罪包括快速致富骗局、网钓法及发出引起仇恨情绪宗教或种族性言论等。
他建议,除了修定法律,执法单位在进行调查时可要设法提升网络犯罪取证,以便拿出有力的电子证据来举证。
此外,阿都干尼在记者会上也被问及被自动执法系统(AES)案件检控程序被搁置后,是否有最新的进展。
对此,阿都干尼坦承总检察署一直有跟交通部面谈讨论此事,不过他坚持有关详情还是交由后者进行宣布。
“他们(交通部)已经在尝试解决有关问题,我相信他们会有能力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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