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同时面对一项替代控状,即触犯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可在9(5)条文下受惩罚。
他指出,警方今日的举动是令人困惑的,本身今日是以证人身份被警方传召,经过45分钟至1小时的问话后,警方直接发出这份传票。“换言之,这份传票是警方一早就准备好的。”
他怀疑,除了他自己之外,人民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及伊党登嘉楼峇都布洛州议员赛阿兹曼也可能同样被提控,因为是他们3人联名签署通知信予金马警局,以举办这项活动。
陆兆福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上表示,这项提控是国阵政府的政治迫害,选择性提控他们3人。
拉菲兹亦遭传召
他说,这项和平集会显示,整个过程非常和平地举行,也没有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件。“这是国阵政府对民联的一项报复行动。”
他说,和平集会法的最高刑罚是1万令吉。一旦罪成,可导致他失去议员资格。
另一方面,拉菲兹也证实,在今早10时也同样受到警方传召,但与警方协调后,预料明天或后天接受警方问题。
他说,本身不担心,因这是本身所面对的众多控状之一。“这可能导致班登国席举行补选,但我相信,民联会取得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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