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会员将在1991年公积金局法令第59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1000令吉或最高14天监禁。
公积金局公关总经理聂阿芬迪今日发文告指出,这类案件大大降低,除了是该局严厉对付任何涉及者以外,其他因素包括越来越多会员意识到公积金存款对他们退休生活的重要。
聂阿芬迪表示,该局的首要任务就是保障会员日后退休有储蓄可用,因此该局将紧密监督会员涉及非法提领存款的事件。
“我们已有一套完善系统可以监督及调查任何试图诈领公积金存款的会员。”
同时,另有9宗非法提领公积金案件,还在法庭审讯中。
在1991年公积金局法令下,如果会员涉及非法提领存款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者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如果会员呈交伪造文件以获得该局批准,从本身户头里提领存款,是一项非法提领存款的行为。
涉案者被定罪后的6个月内必须归还非法提领的款项,而且只能在款项退还的2年后,才可再以同样理由申请提款。
至于无法在归还非法提领款项或在定罪6个月后才归还款项的会员,将永远丧失以同样理由提领存款的权力。
会员若有任何非法提领公积金存款的情报,可在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拨打反诈领存款热线03-26162121,向当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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