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也建议成立以原住民代表为主“全国原住民课题独立委员会”,以针对原住民法律政策向政府进言。
人权委员会提出的调查报告指出,原住民面对的问题包括入侵原住民坟地,毁掉他们的农地和作物,毁坏集水区及圣地等文化地,水源、空气及生因污染,以及发展造成他们无法稳定取得收入等。报告指,“政府应重新检讨
土地相关法律及政策,并在过程中融入人权概念;同时也拟定保护原住民土地权的策略和行动蓝图。”
《国家土地法典》应加以修订,以便能加入关于原住民习俗地的更详细条文;同时也应重新检讨不需要证据或法律依据的政策,包括公社地契(Geran Komunal)、原住民土地的临时抵押等。
应获法律援助
报告也说,政府应该马上著手研究游荡区和习俗地的概念,包括制定适当的土地大小,以让原住民能够永续生活且保持原有文化。
此外,报告也建议成立“全国原住民课题独立委员会”,以便能针对原住民法律及政策向政府进言,监督所有原住民土地的永续发展计划,并鼓励原住民参与所有阶段。委员会成员大部分须获得大马原住民群体支持的原住民代表。
由于有越来越多原住民土地诉讼案,报告也建议,我国应成立原住民习俗地法庭解决这些案件;同时也应设立独立调查员解决土地纠纷的问题,并且让原住民享有法律援助。
报告指出,为了防止原住民土地进一步流失,政府应重新检讨原住民发展局(JAKOA)所扮演角色,土地局官员也应被训练如何处理原住民土地的问题。
在原住民土地已被征收而无法取回的情况下,当局或相关机构应该要考虑以替代土地或赔偿方式进行。
报告透露,土地拥有权的转移经常是由外人或是原住民社会领袖进行,导致原住民对自己的土地失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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