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三司拿督莫哈末阿班迪、拿督林登及拿督东姑麦蒙,今日对本案2名特警,即阿兹拉首席警长和西鲁伍长的上诉案做出裁决,并由东姑麦蒙念出判词。
东姑麦蒙指,慕沙沙菲力副警监的供证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控方没传召慕沙或让他接受辩方的盘问,将在1950年证据114(g)条文下,对被告构成不利的推论。
他说,针对第一上诉人阿兹拉所提出的不在场证明,高庭法官并未考量到警局日常记录簿内容。根据记录,阿兹拉在事发时身在吉隆坡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因此他不可能现身案发现场。
“高庭法官自我错误引导,他完全没有去考量警局日常记录,也没有厘清辩方是否成功对控方的举证提出合理疑点。”
针对通话记录及电讯覆盖范围测试的问题,她表示,上诉庭也发现高庭法官并未在辩方挑战控方的举证时,并未去厘清相关数据的确实性是否存疑。
没厘清多项疑点
“遗憾的是,高庭法官并没有这么做,我们认为,这构成严重的错判,导致相关证据不可靠。”
东姑麦蒙说,控方所传召的警方证人,对于如何发现案发现场的证词也前后矛盾,惟高庭法官却并未检验相关证词的可信度。
“法官没有在判词中阐明上诉人是否挑起这项疑点,也没有说明案发地点的资讯是由上诉人所提供,还是来自其他消息来源。我们发现,高庭法官在1950年证据法令第27条文下接纳相关证词前,根本没有去鉴定证词。”
三司也认为,高庭法官在裁定2名被告与案件所使用的炸药致死死者有关前,应该先进一步厘清,被告是如何取得炸药。
“法官并未釐请上诉人是如何取得炸药,而这缺失的部分,又是另一个错判。”
此外,上诉庭也认为,警方在第二上诉人车上发现的拖鞋及弹壳,无法证明与第二被告有关。
“我们发现高庭法官并未厘清2名上诉人的共同动机,即控方是否成功举证2名上诉人早已拟好共谋谋杀死者的计划,或按照计划去杀死死者,我们认为,法官并未厘清这点,而导致错判。”
阿兹拉:最美好的开斋节
坐牢7年后,蒙古女郎命案第一被告阿兹拉今日在上诉庭获释,如愿能够返回家园。
他在上诉庭裁决前向《马新社》表示,尽管外表上没什么改变,但他在精神上变得非常“渺小”,非常希望能够上诉得直,以便重返家园。
当上诉庭三司念出判词时,阿兹拉显得有些惊讶,而他的未婚妻诺阿兹拉也喜极而泣。
他以颤抖的声音说:“我现在还是很紧张,我需回到加影监狱去向所有照顾我的人致谢……他们照顾得我很好,我还想去履行我的星期五祈祷,其他事情稍后再做。”
诺阿兹拉则表示,对她而言,这是最美好的开斋节,“当法庭裁决时,我很紧张,我感到难以置信,这就是我所期待的时刻。”
她在庭外接受媒体的询问时表示,她与阿兹拉是在2006年1月订婚,而她终于盼到未婚夫获释的一天。
她脸带笑容地表示,自阿兹拉被扣押以来,她每个星期都前往探访,两人互相鼓励,这次终于为阿兹拉洗脱罪名,令她深感欣慰。
未婚妻不离不弃
目前任职私人界营运经理的诺阿兹拉(35岁)指出,她一直坚信阿兹拉是无辜的,也因为如此,她在这几年来对阿兹拉不离不弃。
询及是否计划与阿兹拉尽快结婚,她笑著表示,目前暂无打算,一切有待阿兹拉获释后再说。
她也说,阿兹拉得以获释,其代表律师居功至伟,并借此感谢对方所给予的协助。
此外,阿兹拉的代表律师拿督哈兹曼则表示,对上诉庭的裁决感到满意,并希望案件到此结束,控方停止上诉。
“不过,我相信,基于公众利益,控方应该会提出上诉。”
他对于上诉庭接纳辩方提出的疑点感到欣慰,其中被告的不在场证据、通话记录及证据是上诉庭裁决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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