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为了坚持言论自由同时强力谴责种族憎恨,州政府不会对付不听劝谕的各造,但州政府希望各造,包括观众及电影院业者可看穿这部片里的种种谎言及其所散播的种族憎恨。
“《王者之风》始终是谎言连篇、妖魔化少数族群及数以千计在1969年5月13日骚乱中无辜被杀害的大马人。”
他也强调,槟州政府有道德义务采取清楚及明确的立场,反对任何人在真实事件及事实严重不符之下企图改写历史。
同时,他也炮轰,那些国阵政府阵营的人威胁若不播映《王者之风》将会关闭电影院业者或采取其它法律行动。
“如今在吉隆坡,连艺术作品也要动用警方来充公。”
他强调,吉隆坡及槟城在这件事上是截然不同的,因为任何艺术作品即使与州政府立场不同仍可以在不受干扰下展示。
槟城也因此逐渐成为马来西亚的艺术之都,因为艺术家都享有言论自由。
未“依法”上映 本土电影首遭
以513事件为背景的马来电影《王者之风》昨日在全国公映之时,却在槟城两地地方政府“劝告”下绝迹全槟州10家电影院,创下了过去8年以来,首个在强制上映制度下,没有“依法”上映的本土影片。
国家电影发展局执法组助理官员海鲁丁指出,对于那些没有按照指示,未播映强制上映影片的电影院,国家电影发展局有权向它们发出传票,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的款项。他进一步说明,如果将有关事件带上庭,被告者可能面对5万令吉的罚款或两年监禁。
他强调,由于《王者之风》日前未在槟州上映涉及政治因素,所以国家电影发展局不会贸贸然对业者采取强硬手段。
海鲁丁接受本报电访时表示,强制上映政策早在1990年就被提出,在2005年6月开始加强落实,《王者之风》在槟州10家电影院“集体缺席”,是我国首次发生强制上映的本土电影,未依时播映的情况。
他认为,电影院业者很可能是担心地方政府撤销或往后拒绝发出营业执照,才硬著头皮撤下《王者之风》,因为电影院的所持有的两张营业执照,是各别由地方政府及国家电影发展局发出的。
“国家电影发展局将依据上头(内政部)指示,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
导演拒为争议道歉
据本报探悉,内政部秘书长拿督阿都拉欣及隶属于该部的电影检验、管制及执法组秘书莫哈末占比里,均要出席今日下午3时开始的内部会议,因此不排除内政部正商讨要如何应对《王者之风》日前未在槟城上映的风波。
由政府资助拍摄的《王者之风》,曾在去年经历两度展延上映,期间更遭到行动党华裔领袖讨伐,指该影片捏造有可能破坏国民团结的不实情节。
执导该影片的女导演苏海密在去年8月曾表示,片长115分锺的《王者之风》主是讲述第二任首相敦拉萨与副首相敦依斯迈为国家的繁荣所做出的牺牲,影片当中仅有10分锺是描述513事件,她也拒绝为电影所引发的争议作出道歉。
强制上映制度是在2005年6月23日开始贯彻落实,规定各电影院线每星期必须在最大的影厅放映一部“强制上映”的本土影片至少两周,在去年5月增加至两部。
业者可在特定情况下,把“强制上映”的影片转移到较小的影厅播放,包括上映首4天的入座率皆少于座位总数的三成、上映首3天的入座率皆处在座位总数的15%左右。若上映首3天入座率皆少于15%,业者就可以撤回有关影片。
沙菲益促国人正面观赏
巫统副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认为,国人应该从反映史实的影片中吸取教训和借鉴,而不是一昧抱持负面态度来否决这些作品。
他认为,电影《王者之声》是一部没有添加虚构人物和剧情的史实电影。
“既然有关电影是呈献我国曾遭遇过的惨痛事件,那么国民就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以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沙菲益也是乡村及区域发展部长,他对《王者之声》通过惨痛往事,表达的正面信息的概念表示支持。
“虽然有些人对相关影片不满,但在我看来,《王者之声》的影片主旨在于提醒人们向善,应该获得支持。”
他抨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劝告”槟州影院勿播映《王者之声》的作法,认为对方在行政上高喊明政,却不懂得欣赏有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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