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公民社会权益是指公民走在街上可感到安全,而公民社会权益比罪犯的权益更重要。
“提供给受害者的保护,比起对罪犯的保护更重要,这是我们必须明白的原则。”
刘胜权曾任大马国际透明组织主席,在首相署掌管廉政和人权事务的他,是于今午出席由内政部举办的“防范罪案和公共安全论坛”时,如是表示。
另一名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同样出席这场论坛,两人都有来自非政府团体的背景,他们今日异口同声力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周三(25日),提呈国会的《2013年防范罪案(修正及扩大)法案》。
刘胜权坦言,本身也不认同内安法令和紧急法令的模式,但此个防范罪案法不一样,此法是对付组织性犯罪,即打击大马成为全球贩卖人口和毒品买卖等犯罪行为的中转站事宜,而非对付政治人物。
无论如何,他强调,罪犯的人权也必须收到关注,确保没有武端的扣留决定、虐打和扣留环境等,警方必须给予高水平的关注。
他说,要打击组织性罪案,又要顾及罪犯人权,取决于警方和司法的角色,而组织性罪案的存在,是因为不完善的执法与司法系统,导致社会没有秩序。
“组织性罪案不只是黑帮,解决的方法就是要有防范法案,新法案与紧急法令和内安法令不同,此案是为了保护公众。”
“我知道我们都反对羁押法,可是我们必须向罪犯传达“别乱来”的讯息,我们尊重公民权益,但你(罪犯)也必须尊重所有人的权益,如果你乱来,我们能引用法令羁押。”
他强调,羁押法必须是“最后手段”,警方须收集足够证据后才采取这项行动。“我相信警方不会滥用这项法律。”
此外,他认为警方的权益也必须关注,包括硬体设施等,同时也不能随意指控警方。
他也呼吁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供更多资源,通过福利援助将这些涉及罪案者教育为良好市民。
要看最快最熱資訊,請來Follow我們 《東方日報》WhatsApp Cha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