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分别为王义忠(28岁),居住太平拉律丁,是一名手机店老板,以及黄泰彦(22岁),居住怡保昆仑喇叭,失业。此案主控官为尤斯尼副检察司。(人名皆译音)
两人面对同样控状,指他们在2013年9月13日至23日,介于晚上11时至凌晨1时之间,在霹雳太平拉律丁扩建区重组村(金河园旁)的一间门牌83号的住家内,涉嫌窝藏杀人案主要嫌犯即江瑞君,抵触刑事法典212条文。一旦罪成,罪刑是坐牢5年及罚款。
12月5日过堂
两名被告否认该控状,要求审讯,推事杨锦祥批准两人各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订12月5日过堂。
轰动全国的枪杀大马银行集团前身的阿马银行创办人胡申那佳迪案,于今年7月29日发生,案中主嫌“四眼仔”江瑞君(44岁)在逃亡2个月后,于9月23日凌晨12时许在太平拉律丁扩建区一间板屋内遭逮捕,并押返吉隆坡调查。
本月3日,“四眼仔”江瑞君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谋杀胡申那佳迪和企图谋杀死者太太2项罪名,案订12月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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