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姚长禄称马华因为产业转移从账面上显示可赚得9660万令吉,因此必须支付至少500万令吉的产业盈利税是完全不正确的。
他提到,众所周知马华大厦已超过30年,因此其转移是不会被征收产业盈利税。
财政部长已经于2009年12月31日,对所有购置超过5年的产业,在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下,豁免其转移的产业盈利税。
指破坏党形象
陈财和今日在一篇文告中说,对于部分马华基层领袖针对党产管理的课题,一再通过媒体散播不实和毫无根据的指控来破坏党,以达致个人利益的做法,感到非常遗憾。
他解释,马华大厦的转名只会显示在马华总部账目,而不是华仁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的账目,因为华仁资源私人有限公司只是马华的信托人。
他批评姚长禄根本没有资格自称为马华保护党产委员会的主席,因为他只是为了给其政治主子捞取政治资本,无视产业盈利税的相关法令,把课题政治化并破坏党的形象。
姚长禄也非常不负责任的声称相关课题并没有在马华中委会会议里讨论。
所谓的马华保护党产委员会显然根本不是为了要救党而成立,而是为了打击党的形像以获取他们本身的政治议程。
他认为,姚长禄或许应该将马华党产保护委员会的名字改为毁灭马华委员会。
陈财和解释,马华中委会于2010年12月13日的会议事实上已经讨论过相关课题,也保存了会议记录。中央领袖如拿督斯里蔡细历、拿督斯里廖中莱、拿督斯里曹智雄、拿督魏家祥和拿督尤绰韬等都有出席。
他重申,任何党产的脱售都必须获得至少2/3中委会和会长理事会成员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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