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依斯迈阿末指出,与原有的制度相比,新的记分制度鼓励违规者快速缴付罚款,也将提升当局的执法效率。
一旦政府完成自动执法系统的接管和赔偿事宜,交通局将依据新的交通安全记分制执法。
在这项制度下,持普通驾照(CDL)者被记满15分,初犯者将被吊销驾照6个月,第二次犯吊销驾照12个月,第三次撤销驾照。暂准驾照(P牌)者,被记满10分,驾照就会被吊销。
P牌10分失驾照
在新制度下,若驾驶人士在12个月内表现良好,将获得当局扣除7分的记分。
交通安全记分制度于1984年正式推介,惟因执法和可行性的约束,而一再被被展延。
新制度调低了9项违规行为的记分:醉酒或吸毒驾驶(8分)、危险驾驶(8分)、鲁莽驾驶(8分)、无理拒绝警方进行尿液、血液及吹气样本检验(5分)、闯红灯(8分)、从左侧车道超车(5分)、插队或阻碍交通(5分)、不让路给救护车、警车、消防车或其他执法单位(5分)以及在行人道上违规(5分)。
在原有制度的里,前5项违规行为记15分,足以令违规者被吊销驾照,闯红灯原本是10分,其他的违规行为则是8分。
不过,新制度也以可导致车祸为由,把不遵守交通指示及规则以及双线超车的记分,从原有的5分增加至8分。此外,也把超速行为的记分统一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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