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指出,上诉庭的裁决禁止所有马来文版的基督教报刊使用“阿拉”字眼,完全忽视这60%基督徒的权益。
联合会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在宗教自由上实践“个人或团体的福利必须屈服于社会”的原则,已侵蚀及侵犯联邦宪法所保障的宗教团体自由、信奉及实践自己的信仰以及管理自己事务。
联合会认为,这形同重新诠释联邦宪法第3(1)条文,即现已演变成少数宗教只能在不会扰乱多数宗教的“和平及和谐”的情况下,在大马信奉及实践自己的信仰。
“以马来语为传播语的教堂在马来亚独立前后以及马来西亚成立后,都在使用‘阿拉’字眼,马来西亚教堂使用‘阿拉’字眼,一直以来都不曾是一个课题。”
联合会指出,国内数个政府机关却借此制造课题,这类选择性行动只会导致穆斯林与基督徒之间的误解、不信任以及关系的破碎,这将进一步破坏大马人的团结。
促请基督教徒冷静
砂拉越牧师联盟发表文告指出,砂州基督教社群了解到,上诉庭的裁决将让当地信奉基督教的土著陷入过去的困境,即因不能引用属于自身语言的“阿拉”字眼,而面对随时遭到触犯法律及被逮捕的可能性。
由州内牧师及宗教领袖所组成的砂拉越牧师联盟认为,上诉庭的判决是错误及触犯宪法信仰自由的保障。上诉庭的判决也违反了国际司法原则。
砂拉越牧师联盟与罗马天主教信徒将在研究该判决后,决定下一个步骤。该组织也促请基督教徒保持冷静及不要对上诉庭的决定做出仓促的言论或行动。
另一方面,根据《大马内幕者》报导,砂拉越土地发展高级部长丹斯里詹玛欣对有关判决表示,砂州将允许续使用马来文“阿拉”字眼,因为当地基督教徒已使用“阿拉”字眼长达百年,基督教比伊斯兰教更早使用此字。
詹玛欣直言,上诉庭宣判“阿拉”字眼遭禁用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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