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是在今日晚间发表题为“在令人混淆的基础上否定基本权利是错误的”文告,对有关判决表达了深切的关注。
他在文告中质疑上诉庭仅通过互联网的搜索,就定论使用“阿拉”字眼,并非基督教信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说法。
此外,他也认为上诉庭对联邦宪法第3(1)条文中的“和平及安宁”元素的解读,是要保护伊斯兰教为国家宗教,和“避免任何的威胁或任何可能威胁伊斯兰教”,是一种牵强的诠释。
另外,梁肇富也对上诉庭指允许《先驱报》在国文部分使用“阿拉”字眼会引起穆斯林的混淆,来否决其他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认为是不能被接受的。
上诉庭是在本周一推翻高庭判决,批准内政部及大马政府的上诉,禁止天主教周刊《先驱报》使用“阿拉”字眼。
梁肇富表示,《先驱报》主编要将有关案件带到联邦法院进行上诉,是他们的权利,不应受到任何恐吓或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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