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今年1月以谢振兴身上伤痕不可能是自己造成,而宣判4名警员表面罪名成立,但他今日在宣判时却表示,不排除谢振兴身上的伤痕是在逮捕过程中所造成。
尽管如此,法官指出,谢振兴报案书中指自己所受的伤痕,与医药报告有很大出入。法官也形容,身为控方第二证人的谢振兴,是一个不稳定的证人。
针对本案是否出现栽赃嫁祸的情形,法官表示,谢振兴与其妻子曾在录供时,告知警方对自己的车后箱内有一小包粉末表示知情。
根据过去的口供,法官说,谢振兴的妻子向警员表示车后箱有一包杀虫药,惟她声称该包裹是封死并未被打开的。谢振兴过去的谈话中,也指该包裹属于祭拜先人所用的神料,惟有关粉末最后被验出是毒品。
聂莫哈末法德礼说,既然夫妻两人都知道车后有粉末包裹,那就不存在栽赃嫁祸的情况。
路税过期可逮捕
对于警方逮捕谢振兴是否合法,法官以谢振兴的普腾华嘉车险及路税都已过期,因此警方当时逮捕谢振兴是根据合法程序的。
他也质疑,若谢振兴当时没有问题,为何会拒绝与警方合作?
此案传召25名证人出庭供证,而法庭经过冗长的审讯后,今日下判。
4名警员是因涉嫌在2010年12月19日凌晨12时30分至3时之间,在白沙罗警局蓄意致伤谢太子,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监禁一年,或罚款最高款额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其中2名警员,莫哈末阿兹旺及诺扎里也面对另一项控状,即在2010年12月18日晚上11时30分至19日凌晨12时30分之间,在白沙罗丽阳镇路PJU3/15路段设路障时,怀有恶意致伤谢太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将可面对2年监禁或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诺扎里也面对诬告谢振兴藏有危险武器巴冷刀及毒品的控状,涉嫌违反刑事法典第211条文。
不满判决 谢太子要求上诉
声称自己在3年前被警方殴打并栽赃嫁祸的谢振兴(谢太子),不满4名涉案警员无罪获释,要求总检察署提出上诉,以便对付警队中的害群之马。
谢振兴在庭外时向记者说,他对今天的判决表示失望,但也感激主控官在过去3年为本案所付出的努力,同时希望主控官能够提出上诉。
住马没安全感
“我希望主控官可以提出上诉,否则我住在大马,真的很没有安全感。如果不能给我一个公道,那还能信赖警方吗?”
他强调,自己报案并非要针对大马警察,也相信警队里仍有不少为国为民的警察,但就因一些害群之马存在,令警队失去公信力。
“我等了3年,每天都希望马来西亚能还我一个公正。我已经牺牲小我,很勇敢地站出来,也去报警了,没想到3年后,他们被判无罪。”
谢振兴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3星期前接恐吓电话、已是3年来的第三次电话恐吓,有关华裔男子扬言如果他继续“玩”下去,就要送他两枚子弹,而他事后也到警局报警。
高喊天理何在
谢振兴也是丹绒士拔雪隆天王关帝佛堂主持,他喊道:“天理何在!昨天有主佛暗示现在是滥权时代,很多人耍手段,没办法得到公正,需要人民自己判断。”
他表示,自己已有了心理准备,今日4警员会无罪,他强调不会因此憎恨警察或法官,甚至感恩律师和法官让他能够打官司。
他声称,近几年已收集到99%的证据,但未想到最后这4警员却被判无罪;惟他表示既然法庭已有定案,自己就需要勇敢面对,继续生活下去。
自从挺身而出报警后,谢振兴在过去3年苦等法庭还自己一个公道,更苦诉自己的生意因为4名警员当年的行径而蒙受打击,过去也曾有过轻生的念头。
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今日也到法庭闻判,他说,在法官下判后,他已询问主控官会否上诉,而主控官表示需就此案呈报告给总检察署后,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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