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尽管外界可向反贪污执法单位提供改革的建议,但终究得由政府内部来落实这些建议,而改革必须从最高领导层由上至下开始落实,延伸至最前线的服务。
刘胜权今日在2013年亚洲区域反贪污策略会议上,与出席者分享大马反贪污策略。
“在大马,我们通过联合数个部门来成立集体的反贪污策略,基本上就是我本人及相关部门的部长负责,而每个部门是以秘书长为首,在这里,秘书长就是一个部门的‘首席执行员’,他们将协助政府及负责管理及廉正的单位,这包括总稽查司、负责关键绩效领域的单位、国家廉正机构、反贪委会的首席廉正官以及内部稽查人员等。”
他说,首席廉正官将获得廉正团队的协助,与部门秘书长合作,成为大马落实反贪污策略的先驱。
刘胜权表示,为了确保成功落实这些策略,相关单位也将按时提呈报告给内阁。他认为,当下的社会对贪腐的很高醒觉,公民社会对贪腐也更不妥协,“许多人要求政治领袖采取行动杜绝贪腐及各种社会不公。”
他也说,社会对贪腐变得更为不妥协是全球的趋势,民众不能容忍贪腐或管理不当,是因为这将影响他们的生活水准,例如造成严重的贫富悬殊或缺乏就业机会。
刘胜权指出,肃贪是复杂的工作,而要全面肃贪,除了拥有高效率的执法单位,政府部门的结构、关系及程序也必须透明及可靠。
他补充,要有效地肃贪,政府也必须在这方面拥有强烈的政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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