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委会除了将涉贪者提供上法庭,也需向政府部门主管报告抵触1993年公务员(行为和纪律)条例的公务员纪律问题。2012年,反贪委会已提交319份公务员纪律报告给多个政府部门主管,其中已处理的案件达292宗。
反贪委会2012年报告书指出,83宗纪律案件只获得口头警告。该会认为,这么轻的惩罚是无法反映政府要确保公务员体系真正廉洁及杜绝滥权行为的决心。
不过,反贪委会认为,政府部门主管亦采取相对严厉的刑罚,包括革职(12宗)及降职(4宗)。其他相对的刑罚则多达11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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