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尽管许多女性在面临家暴问题后,曾向福利局或执法单位等寻求协助,惟在最终决定是否通过司法向其丈夫采取法律行动时,但碍于家庭自尊、个人经济能力及孩子的未来等问题等,选择宽待对其施暴的丈夫。
她指出,上述因素导致我国家暴问题一直有增无减,至于家暴受害者及施暴者,任何一方或双方是否皆接受心理辅导,此事乃是由法庭等执法当局来定夺。
阿兹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针对人民公正党关丹区国会议员傅芝雅在附加提问时指,在国内众多家暴问题中,大部分只有受害者接受心理辅导,而施暴者并未有接受有关辅导,导致问题一再重演,如是回应。
务必疼爱妻儿
她呼吁男性国会议员务必对妻儿加以疼爱,而目睹身边女性友人若面对家暴问题时,鼓励她们勇于向执法当局寻求协助。
此外,针对巫统瓜拉雪兰莪国会议员拿督依莫希占提问,除了肢体上孽待,饱受精神及心理孽待的家暴受害者如何向有关当局求助,阿兹莎表示,修改后的《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已把上述形式家暴虐待纳入法令权限内。
她表示,这意味著,在有关法令下,无论是身为丈夫或妻子的,只要向其伴侣作出精神或心理上的虐待,将受到对付。
她说,为了向受害者提供保护及援助,福利局联合各大非政府组织已在全国各地成立41个庇护中心,供他们居住及逗留。根据警方统计,从2000年至今年10月8日,我国共4万2449宗家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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