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米尔今日在国会下议院“2014年财政预算”总结环节时,针对上诉庭推翻高庭于2009年允许天主教周报《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即该周报不得使用“阿拉”字眼事宜,如此表示。
加米尔的话未完毕,即遭到伊斯兰党波各先那国会议员玛夫兹打岔,表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11年宣布的10点方案,是否意味著当地居民能够使用“阿拉”字眼。
加米尔表示,政府只是禁止《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而在有关10点方案下,只允许基督徒在圣经中使用“阿拉”字眼下,东马两州居民仍可在当地使用此字。
不过,他重申,一旦沙巴及砂拉越的基督教徒身处于西马半岛等其他州属,即在州宗教理事会管辖范围下的区域,则会同样遭到禁用有关字眼。
尽管如此,玛夫兹再打岔追问这是否意味著“当吉隆坡的天主教徒,远赴沙巴及砂拉越时可以使用‘阿拉’字眼?”,这惹得米基尔不满,只回答说:“我该回答的,已回答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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