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11年相比,受惩罚的警员人数增加了将近1400人,2011年受惩罚的警员人数只有645人。
根据《2012年警队委员会报告》指出,以上受到惩罚的警员,警阶最高为警监,犯下的错误包括缺乏诚信、违抗上级指示、被提控上法庭、破坏警队声誉、缺乏效率、不负责任、疏忽、假公济私等。
这份在今日正式提呈国会下议院的报告说,2012年全年的警队总数为11万1868人,其中2043人因各项错误而遭对付。
报告说,其中2名警监主要是因为不诚实和缺乏诚信及违抗上级指示,受到纪律对付,2人总共触犯9项纪律条文。另有1名警监,被冻结警队职务。
受到对付的副警监则有12人,其中1人被革职、1人停职及1人冻结职务。
另有9受到纪律对付,他们犯下的错误包括破坏警队声誉、不负责任及违抗上级指示。
报告指出,执法当局对于本身警队内的纪律问题,一直都采取坚决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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