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玛廉说:“该法令是为了确保这些机构符合最低标准,他们必须拥有基本医疗设施,才能开设老人院或养老院。”
我国医疗照护服务主要受两项法令的管制,即《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及服务法令》及《1993年护理中心法令》。他解释,若是没有牵涉医疗服务的照护,则受限于护理中心法令;若涉及医疗照顾,特别是老人院等就需要医疗设备。
推动远距医疗服务
他表示,政府为了推动医疗照顾领域而提出多项措施,包括在“高龄生活对话会”当中所提议的3项入口点计划,即远距医疗服务、集中居住照护中心及养老村。
苏巴玛廉今日在出席“医疗领域关键绩效指标进展汇报会”后,在记者会上说,现代人不再居住在能够照顾老人需要的大家庭,因此政府希望推广相关设施,让老人获得国家机制的照顾。
苏巴玛廉举例,这些计划涵盖各层面,例如远距医疗服务是定期有人来照顾生活起居及监督老人的医疗需要。同时,也有私人界投资让高龄者付费住进养老村等。
较早时,他在致词时解释,卫生部目前在医疗领域关键绩效指标下共有37项计划,它们料将在2020年前为国家贡献64亿3000万令吉的国民总收入,吸引48亿6000万令吉的投资。其中15项由卫生部在今年推行的计划,投资总额高达15亿令吉。
“卫生部今天在医疗领域关键绩效指标下另外推介10项新计划,料将在2020年前为国民总收入带来6亿7390万令吉,创造1219个工作机会,吸引10亿9000万令吉投资。”
他在受询时指出,由于这些计划让我国能自行生产药物,长期而言将降低药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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