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宣誓书中强调,已故苏丹依斯干达不曾核实有关离婚申请,而直至2010年1月22日,即殿下逝世为止,两人是在和平与和谐的情况下,以合法夫妻的名义相处。
她也要求法庭宣判,两人在一周后所宣布的复婚为无效。端姑查娜丽雅指控柔州行政机构,尤其是宗教局,遭利用以诽谤她与已故苏丹,因此,她要通过这次诉讼,捍卫她及已故苏丹的声誉。
根据相关庭令,苏丹依斯干达为起诉人,而端姑查娜丽雅则是答辩人,意味著苏丹依斯干达对她采取法律行动。
不过,她强调,不曾就此事接获通知或法律文件,直至去年的9月30日,才接获柔州宗教司拿督莫哈末达利尔的通知信函。
端姑查娜丽雅办公室发表文告指出:“根据宗教司的信函,柔州伊斯兰裁决理事会显然已滥用权力,裁决苏丹依斯干达及端姑查娜丽雅已离婚,而已故苏丹所提出的复婚是无效的。”
曾致函收回封号
尔后,时任柔佛州府大拿督阿都干尼曾于2010年12月9日致函给她,收回她的苏丹后封号。
不过,她表示,本身对柔州大臣的决定并不知情,而是在宗教司的信函中获知此事。
端姑查娜丽雅今日并未现身法庭,由代表律师艾莎阿里芬及卡玛艾妮雅入禀法庭文件,案定1月20日过堂。
端姑查娜丽雅的女儿东姑玛瑟拉在庭外表示,对于母亲的遭遇感到失望,“我希望正义能够获得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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