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是于本月18日,在隆市某会议中心发生。当时,一间建筑公司租用上述地点,进行公司晚宴,孰料当事主玛丽纳达莎受邀上台准备献唱时,却被一名公司董事要求下台。
“该董事对我说,在当晚的宴会上并不适合戴头巾。”
事主深感受辱,于是向大马专业人士协会(Karyawan)投诉,并于今日召开记者会揭发此事。该协会主席拿督费迪表示,禁止女性戴头巾的事情,不应发生在我国,因此他要求该公司针对此事作出解释,并向事主道歉。
另一方面,该公司事务董事陈其华(译音)告诉《马新社》,该公司并没有特别针对某个种族或宗教,当天该兼职歌手被请下台,并不是因为她戴头巾,而是因为她并非晚宴上所正式邀请的歌手。
他说,其公司委任一组乐队在晚宴上进行表演,但当中并不包括戴头巾的歌手,这是因为晚宴上有供应烈酒。
根据所达成的协议,该乐队歌手也被要求与非巫裔来宾互动并共舞,为了尊重公司内的穆斯林员工,该公司因此禁止戴头巾的歌手献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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