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要划分选区就肯定会有选民被移到新的选区,因此净选盟要求选委会不搬迁选民,是不切实际的。
“在雪州,除非你发现有沙登的选民被搬迁到沙白安南,那么你就可以指责选委会。”
阿都阿兹指出,在划分选区时选委会根本不晓得哪个地区的选民是哪个政党的支持者,而且选委会从来没有依照族群或政党倾向划分选民。
不可委任谘委会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选区划分最终拍板定案的是国会,不是选委会。选委会的责任是提呈选区划分的建议,之后会进行公开征询意见的过程,完成后就交由国会议员辩论通过。
“如果国会议员认为不需要选区划分,那么就作罢。我们只是依照联邦宪法要求,完成我们的任务。”
阿都阿兹指出,按照联邦宪法,选区划分不可以委任一个独立或咨询委员会,所以选委会无意这么做。“宪法没有规定(成立委员会),也没有赋予选委会主席这么做,要是成立委员会,可能引起法律问题,到时候选委会可能被起诉。”
他解释,按照现有法规,选委会在完成选区划分建议书后必须在各州选委会办公室、邮政局、政府办公室、土地局、地方议会、民众会堂等等。这些资料将公开一个月,然后接受州政府、市议会或当地100个选民集体提呈反对意见,选委会之后进行公听会。整个程序会进行两轮。在完成修改后才提呈国会下议院。
净选盟委员会上周针对选区划分提出5大要求,要求选委会成员马上总辞成立新委员会,让后者负责选区重新划分,并清理选民册。
他们认为选区划分只让执政党受惠,因此不应该增加席位,而且选委会不能趁著选区划分时“搬迁”选民。此外,净选盟也认为选委会不该违反宪法致使各选区选民不均。
首相署部长拿督南希日前也指责净选盟对选区划分的诉求是“太政治化”这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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