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大马政府与泰国政府在1993年的协议下,我国允许从泰国进入我国的外国车子,在没有国际通行证及保险的情况下,在吉兰丹、吉打及玻璃市边境不超过2公里,以及霹雳彭加兰乌鲁不超过7公里的范围行驶。
他披露,这项措施最近被一些人滥用,并违反不得超过2公里范围的规定。“一些泰国车子进入我国后到处闯荡,进入槟城、吉隆坡,甚至新山。这项措施可能被滥用来走私毒品、军火及人口。”
他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玲珑国会议员山苏安努亚的问题时指出,今年首8个月,共有6万9115辆外国车子从泰国进入我国,另有8292辆外国车子从印尼进入我国。
他说,从2011年至2013年,从泰国及印尼进入我国的外国车子,分别为12万2833辆、13万1225辆及11万1490辆。其中从泰国进入我国的车子总共有11万2196辆、11万8576辆及9万9095辆;从印尼进入我国的车子共有1万1637辆、1万2649辆及1万2440辆。
他表示,所有从外国进入我国的车子,都会受到陆路交通局根据1987年交通法令第21条文及25条文的管制。
他也说,陆路交通局向进入我国的外国车发出国际通行证前,会检查这些车子,确保遵守我国的条例,包括汽车隔热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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