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引述《The Edge Weekly》报导说,一马发展有限公司在2012年5月及2013年3月,分别发出56亿令吉及96亿令的10年债券。
“令人吃惊的是,这两项债券中的6亿3000万令吉及9亿600万令吉,竟在‘佣金费用及开销’的项目被扣除,分别占11.2%及9.4%。”
也是行动党雪州主席潘俭伟,今日在国会走廊针对一马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超高佣金课题,召开记者会时,发表上述谈话。
他指出,一般上,其他政府机构支付给投资银行的收费标准范围,只介于所筹资金的0.1%至2%。
他举例,国家能源公司筹资3亿5000万令吉,只支付了2%的费用;而马航在筹资10亿美元时,也只是支付0.5%的费用。
潘俭伟指出,大马人民有权知道15亿3600万令吉佣金详情,首相兼财政部长纳吉有必要做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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