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有权去对付他们,(对付)权力不在大马政府手中,这就像外国人在大马犯法的话,是由大马政府去对付他们。”詹姆士今日在国会进行部门总结时,如此表示。
民主行动党古晋国会议员张健仁不满意詹姆士的回应,张健仁认为,即便非法烧芭行动并非在大马境内,但涉及者是大马国民拥有的大马公司的话,政府应采取行动。
惟詹姆士则再三回应指大马没有权力对付在印尼涉及非法烧芭的大马公司。
张健仁依然不放弃要求政府对大马公司采取相关行动,一直到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出言劝阻为止。
新国通过惩罚法案
而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也在较后,以新加坡国会在8月5日已通过《跨境烟霾污染法案》,有关法案可惩罚在新加坡从事商业活动导致或加剧新加坡境内烟霾污染的国内外企业。
詹姆士回应时则称,大马目前拥有关法令,是对付任何在大马从事商业活动,导致或加剧烟霾情况的国际公司。
据媒体报道,新加坡国会在8月5日通过的《跨境烟霾污染法案》,允许执法机关惩罚在新加坡以外从事商业活动而造成或加剧新加坡境内烟霾污染的企业,新加坡执法当局有权向在新加坡境外涉案的企业开出金额最高达200万新元的罚单;即便涉案企业在新加坡没有业务或资产,涉案企业代表一旦进入新加坡就会收到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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