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拿督奥哈拉于去年11月19日裁决,依布拉欣阿里因在网站刊登部落客再努丁所撰写的攻击高庭法官拿督辛甘的文章,藐视法庭罪成,须入狱一天及罚款2万令吉;再努丁则被判入狱4周。
依布拉欣阿里与再努丁因去年于1月7日在网站上撰文攻击退休高庭法官拿督辛甘,遭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入禀高庭,要求宣判他们藐视法庭。
辛甘是安华起诉《马来西亚前锋报》集团总编辑拿督阿兹依沙等两造诽谤一案的承审法官,他于1月21日裁决安华胜诉。
上诉庭副主簿官在庭内念出瓦和希所撰写的判词时指出,高庭法官在裁决依布拉欣阿里藐视法庭罪成时,犯下明显犯错。
瓦和希指出,高庭的裁决站不稳脚,因此,上诉庭裁决依布拉欣阿里罪名不成立,并撤销所有刑罚,法庭也必须交还依布拉欣阿里已缴付的2万令吉罚款。
依布拉欣阿里在庭外说:“尽管我坐了一天监牢,但我真诚的接受。感谢上苍,因为我一直都知道,我是无辜的。”
安华代表律师西华拉沙说,将先向法庭取得判词并深入了解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至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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