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0日讯)奏国歌时不起立,7人将被控上庭。
7名“砂拉越人的砂拉越”(S4S)组织成员在一项晚宴活动上拒绝在国歌演唱期间起立,总检察署已准备将他们控上法庭。
该案件也将是我国首宗在因为不尊敬国歌,而在国歌法令下被控上庭的案件。
据《1968年国歌法令》第8(3)条文阐明,一旦在该法令下被定罪,将可因此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0令吉,或监禁1个月的刑罚。
另外,砂拉越人的砂拉越组织也向媒体发出通知,要求媒体支持S4S精神,并于明日1时30分前往古晋法庭。
早前一段录影片段在网络上开始流传,片段中就可看见一群据称为“砂拉越人的砂拉越组织”的成员,就在某晚宴上播放国歌时,拒绝起立。
随著有关片段的流传,片段中8名被举报的男女,在9月30日配合警方传召而前往古晋警区一站式报案中心,并接受警方的问话。
在结束历时约2小时的问话后,其中一名组织成员梁绍栋向媒体透露,他们是因为对联邦政府的不满而未在国歌演唱期间起立,以做出无声的抗议。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刑事调查部法律与检控组(D5)主任米尔法立达拉在本月2日发言时,就针对有关案件透露,砂警察总部刑事罪案调查组已在事后展开的调查行动中,传召了视频中年龄介于34岁至64岁之间的人士助查。
他当时表示,虽然有关人士声称是因为砂拉越多年来受到的不公待遇而选择以是种方式抗议心中的不满,但法律条文明确阐明,在国歌奏响时应起立以示尊重。
他透露,警方不排除将援引1968年国歌法令第8(3)条文来提控有关的涉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