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 摩哆车队在高速公路结队骑行与阻碍交通属违法行为,甚至还威胁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
武吉安曼交通调查与执法部总监拿督斯里莫哈末尤斯里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表示,社交媒体近期流传一段摩哆车队在公路上结伴骑行的视频引起网民热议,惟警方提醒民众此举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将对违法者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根据 1987 年陆路交通法令第 48 条文规定,被判有罪的人可被处以 1000 令吉至 5000 令吉的罚款,或面临一年以下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提醒摩哆车队或个人团体在公路上进行任何活动前,都必须向交警报告,以便进行协调,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如果摩哆车队未获得交警的官方安全援助,必须完全遵守所有交通法规。”
莫哈末尤斯里表示,车队行驶期间严禁使用护卫队来控制交通,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对付。
此前,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视频显示,一群摩哆骑士在高速公路上组成护卫队,由几名身穿黄色安全背心的人员护送。
警方调查证实视频拍摄地点于森美兰州汝来附近南北大道第285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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