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万达镇国中命案判决,引起最大争论的地方在于“精神失常”的判决,是否让涉案少年逃过承担杀人之罪,而“精神失常”评估是否具有中立性。
黄玉珠律师周四接受《东方日报》采访时解释,被告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这一结论并非草率地仅凭一次的医生诊断便作出。
她说明,少年曾声称自己是“神”,且听到声音指使他做出案发时的行为,这表明他已出现严重的自我认知障碍,因此在警方的申请下,他被送往精神专科医院接受治疗与评估。
“法庭谕令他接受1个月的观察,在这1个月内,医生对他进行了种种评估、观察、各方面的试探。院方认为还没有办法全面掌握少年的情况,又再延长观察期。”
她表示,历时约3个月后,精神科专家最终才作出断定,被告已受精神疾病困扰5年之久。
黄玉珠强调,尽管他曾被认定“适合接受审讯”,但不代表他案发时的精神状况正常。
她解释,一个人在案发后可能恢复情绪稳定,并具备理解审讯程序的能力,但不代表他在犯罪当下也具备相同的认知能力。
黄玉珠认为,这名少年某种程度上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尽管部分人士很难接受这个说法。
“根据精神科专家的报告,他在9岁的时候就已经出现精神问题,可是家人、同学、老师把他简单地归类为是一个性格很孤僻、沉默的人,周围的人没有发觉到他的问题, 所以我觉得这个孩子被严重忽略。”
她认为,他或许不会面对法律上的刑罚,但将面对自我惩罚,他曾经夺走他人生命的事实,将永远留在他脑海中。
另外,黄律师提及,近期青少年犯罪及自杀案件频发,呼吁家长多关心孩子的生活及朋友圈,了解他们在学校、课业及人际关系上是否遇到困难,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错过及早介入的机会。
“如果父母可以花多一点时间坐下来跟孩子聊天,观察他的行为及改变,或许我们可及时阻止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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