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八妹(50岁,业馀绘测师),来自亚罗士打,今日在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协助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娓娓道来这15年来如何通过法律行动,屡败屡试的经验。
弃高薪自修法律
她是具有专业资格的绘测师,但因为觉得所委托的律师都帮不上手,干脆辞掉高薪工作,日夜挑灯自修法律,之后在没有聘请律师下,到法庭为自己打官司。
她在1986年与母亲在一家银行开设联名定期存款户头,会定期把工作赚来的薪水存入该户头。1997年,因母亲患病,她写了一个字条给银行,告知银行若母亲单方面来提款,请银行务必先拨电询问她。
她说,1998年4月30日,银行在没通知她的情况下就让母亲提款。母亲较后与其四哥,将这笔5万3100令吉存款另外开设新的联名户头。她在1998年7月25日才知道此事,而其母亲在同年的8月15日逝世。
她说,银行指其母亲当时是自愿提款。尽管是联名户头,但只需其中一人签名就能提款。对此,曾八妹曾诉诸法律到亚罗士打地庭、亚罗士打高庭、上诉庭及4次的司法检讨,不过,全部都败诉,并且必须负责堂费。
15年她打官司的开销,包括必须缴付的堂费,已远远超过她想要向银行追回的5万3100令吉。但她一直不肯放弃,主要是相信自己手上握著一份有力证据,即母亲的身份证拇指指印,与当年母亲前往银行提款时所盖下的指印不同。
提款时指印不同
她为此曾3次找武吉安曼指印鉴证专家,专家告诉她,其母的指印与这些银行文件上所盖的指印不符。
由于通过法律管道似乎已上诉无门,她向黄伟益求救。黄伟益在去年4月19日向国家银行了解此事,并被告知曾八妹的案件已多次在法庭审讯,并且都输了这些官司,因此,国家银行认为没必要翻案。
黄伟益表示,尽管法庭宣判曾八妹败诉,但作为行政权的国家银行还是有权重新展开调查。他说,大马的司法制似乎出了问题,虽然曾八妹是受害者,但最终不仅无法讨回公道,还要负责这些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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