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债期间,杨女士都是以现金方式,向前来收债的放贷公司员工Alan张先生(35岁)偿还贷款金额。
正当杨女士成功将贷款的数额还清之后,岂料,这名张姓的员工将杨女士偿还的5万令吉贷款在今年3月31日,一并带走。
没收据证明已还清
除此,这名员工期间曾经还拿走杨女士酒吧的一箱烈酒。
稍后,放贷公司上门寻求杨女士偿还3万7000令吉的债务时,杨女士声明已还清债务。同时,该名员工还失踪前,也取走了杨女士的一箱烈酒。
之后,虽然放贷公司承认员工挟带私逃,却基于杨女士在还债期间没有要求收据,而无法证明5万令吉已还清。杨女士在逼于无奈之下,再向该放贷公司偿还1万4000令吉。放贷公司则豁免了1000令吉,当作是烈酒的赔偿。
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说,还债时,最低限度要向对方收下收据,以便留下证据。
张天赐说,去年涉嫌向大耳窿借贷后逃走的案件已经有576宗,总额超过4500万令吉。
这些债仔中,就有407宗是华裔、115宗是巫裔、印裔则有54宗,多数为一借再借的案件。
当中的30余宗个案,均为妻子要与丈夫脱离关系,或者父母要与孩子脱离关系。
他补充,今年截至今日,投诉部总共接获164宗与大耳窿有关的案件,涉及金额高达1700万令吉,华裔占115宗、巫裔占31宗、而印裔占18宗。
在巫裔的31宗案件中,巫裔女子涉及的案件超过男子涉及,均是因为做生意,向大耳窿借钱。
然而,当中5宗案件的情况是借贷人在还清债务后,负责接收债款的员工逃走。放贷公司声称没有收到钱,再次上门讨债。
张天赐协助5宗案件的事主报警。他曾邀请大耳窿前来见面,对方承认确实是公司旗下的员工出问题,因此,无需再骚扰债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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