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是在去年11月16日出世,父亲当时没有为她办理报生纸。这名父亲叶振华(33岁)说,他是建筑工人,与前妻育有3名儿女,离婚后取得2名分别13岁和10岁的孩子抚养权,7岁女儿则跟前妻。
叶振华说,他离婚后,与越南籍女子结婚,但未注册。其越南籍妻子怀孕,去年11月诞下女儿,由于本身经济能力有问题,因此女儿还未出生时,就打听有意领养孩子的家庭,准备把女儿送人领养。
“母亲联络居銮妇产医院问接生价格时,有顺口问护士是否有人要领养孩子,结果护士介绍32岁林姓女子给我们认识,林姓女子过后多次致电给我,表示有诚意要领养孩子。”
他说,他前后与林姓女子见面三四次,其中一次对方还带同一名男子出现,表明男子是开洋灰厂的丈夫,两人表现出领养孩子的诚意。
叶振华今日在马华柔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柯松达及副主任余绍庆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叙述上述事件。
带往体检后失踪
他透露,去年12月5日,他在百万镇把女儿交给林姓女子,对方表示会带女儿到新加坡进行身体检查,需时3天。
他指出,3天后女子致电给他,指女儿患有唐氏综合症,要把孩子抱回来给他。3天后女子没有出现,也自此联络不上对方,让他倍感担忧。
“我的大姐按照通话记录,追踪到林姓女子来自笨珍,依地址到笨珍寻人时,女子父亲指女儿是叛逆儿,15岁就随笨珍著名骗婴孩转卖的男子私奔到新加坡,还奉劝我们报警。”
他说,女子父亲有致电到新加坡了解情况,但女子不承认涉案,之后欲联络女子时,却已联络不上。
“林姓女子的父亲还载我们到被指卖婴男子住家,却不见人影。家人也透过各种方法,包括联络居銮妇产医院的护士,追踪林姓女子下落,甚至报警后至今也没有下文。希望透过报章公开事件后,能够尽快找到女子,交代事情和把孩子归还给我。”
他也说,妻子不舍女儿被送走,哭闹要离他而去,三两天就发脾气。他无奈表示能力有限,不得已才把女儿送给人领养。
需依正确管道办领养
马华柔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柯松达提醒,有意把孩子给人领养,应该选择正确管道,例如把孩子送到福利局或注册的合法儿童中心,让有关单位妥善安排领养事项,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问题。
他说,叶振华个案就是一个“两头不到岸”的案例,目前连女儿在哪里也不知道。
“警方已掌握林姓女子的名字和地址,依据这条线索调查,相信可尽速找到林姓女子。任何掌握女婴消息者,可致电联络我(012-777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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