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审推事阿都加里尔是裁决控方的举证超越了合理性疑点后,宣判现年64岁的被告李岳万(译音)罪名成立。
根据控状,李岳万是Konajay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被指于2000至2002年一连3年逃税,总额高达358万4942令吉20仙,共面对3项逃税控罪,抵触1967年税收法令114(1)(a)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入狱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以及逃税额3倍的特别刑罚。
李氏于2010年12月14日被控上推事庭,经过控方传召8名证人出庭供证后,推事庭于去年7月判被告表罪成立,被告自辩时传召了两名证人。
没履行和解方案
推事庭今天就每一项控状判处被告6个月监禁和1万2000令吉罚款,由于刑期是同时执行,因此被告总共被罚款3万6000令吉和入狱6个月,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入狱36个月取代。
内陆税收局主控官阿尔胡米达拉副检察司称,该局通常会给予接传票人机会,即在庭外和解,但此案有点特殊,即接传票人没有履行该局设定的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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