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涉嫌掌掴大学生及摔毁其手机的“火爆女”今日被判罚款2000令吉。
身穿天蓝色背心出庭面控的51岁被告周秀丽(译音)今日在加影推事庭面对2项控状,她在聆听控状后承认有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她被控在2023年8月3日约下午2时于雪兰莪加影双溪龙城双溪龙路旁犯下迫害罪行,即毁坏了佐瑟琳傅(译音)的苹果手机,导致对方财物损失。
她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根据第二项控状,她被控在2023年8月3日约下午2时于雪兰莪加影双溪龙城双溪龙路上的Full Mart蓄意致伤佐瑟琳傅。
她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周秀丽代表律师丽雅拉哈求情时指出,被告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其54岁的丈夫因健康问题没有工作,全家依靠其丈夫的退休金生活,且还有4名尚在求学的孩子。
她说,其丈夫也透露,被告曾患有精神疾病,但没有求医和服药,因此寻求推事轻判。
推事诺拉兹琳最终决定,被告的每条罪名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1个月代替。
这起在社交媒体上广为流传的事件是在8月3日下午,被告周秀丽因违规停车,而遭加影市议会执法官员锁上车胎并开罚,执法官员虽向她表明,他们将在她支付罚款后解锁车胎,但她不愿缴罚,并以鸣响车笛作出抗议。
她事发后试图向一名正在做街坊功课的女学生借手机联系女儿,但学生顾及手机是其朋友的而没轻易答应。
她之后竟直接抢走学生的手机,并狠狠地将手机砸在地上,捡起后再丢至马路。该名学生随即选择报警处理,而抵达现场的警察在一间咖啡店与该名妇女及学生调节此事,然而在调节过程中,妇女也被拍到在众目睽睽下掌掴女学生,引发围观群众的愤怒及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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