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4日讯)一会计师因上周五拍摄其室友洗澡的视频,于今天在安邦地方法院被控罚款3300令吉。
被告莫哈末法米(30岁)在法官阿玛丽娜巴西拉面前聆听宣读控状后,即承认指控并被判刑。
法官提醒,被告若无法缴罚款,将被判入狱5个月。
根据控状,莫哈末法米被控通过拍摄一31岁男子洗澡的视频,意图侮辱受害者尊严,从而冒犯对方的隐私。
据称,该罪行于6月20日上午8点10分在尤凯柏达纳花园(Taman Ukay Perdana)一间公寓内实施。
该指控根据《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的贞洁)提出,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罚款或两者并罚。
根据案情,受害者在租住的房屋内洗澡时,注意到电器架上闪烁的灯光,并怀疑是室友所为。
受害者随后拿走被告的笔记型电脑和USB线,发现摄影机装置中有一个记忆卡,里面存有他裸浴的影片。
在审理过程中,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莫哈末阿齐兹以被告正在赡养家人为由,向法院求情对其当事人处以最低罚款。
“根据当事人表示,由于他和受害者是室友,所以他只是开玩笑而已。”
然而,主控官诺希达雅副检察司建议,考虑到案件事实应对被告进行预防性处罚,以给被告和社区一个教训。
她强调,这件事不是玩笑。如果影片被传播出去,可能会让受害者感到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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