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上诉庭今日就传教士黄伟雄提出的上诉案保留裁决,因为需要更多时间做出审议。
以法官拿督再尼马兹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指出,由于案件涉及宪法课题,法庭需要更多时间审议,并会在准备好完整判词后做出判决。
“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议题,我们需要时间进行审议。”
其馀二司则是法官拿督纳扎林与法官拿督斯里拉蒂法塔哈。
黄伟雄向上诉庭挑战高庭的裁决,即个人也可因涉嫌侵犯他人的宪法权利而遭起诉。
法官再尼马兹兰指出,无论上诉结果如何,预料案件最终都会上诉至联邦法院。
本案源自高庭早前裁定,黄伟雄透过一段社交媒体影片,讨论教师应如何应对希望信奉伊斯兰教的未成年人士,以及有关未成年人应如何履行祈祷,构成对8名非穆斯林家长宪法权利的侵犯。
高庭认为,该影片鼓吹非穆斯林未成年人秘密改信伊斯兰教,并下令黄伟雄永久移除该影片,不得继续在其社交媒体平台发布。
高庭同时裁定,有关家长有权直接向黄伟雄寻求法律补偿,理由是他侵犯了他们的宪法权利。
代表黄伟雄出庭的律师诺拉兹里诺丁指出,本案提出一项根本性的宪法问题,即个人是否可仅因涉嫌违反《联邦宪法》而遭另一名个人提起诉讼。
他主张,宪法权利旨在规范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本身并不会在私人之间产生可直接提告的权利。
“由于黄伟雄是以个人身分,而非公共机关身分遭起诉,因此这项诉讼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他进一步指出,马来西亚法律并无任何条文允许一名公民,仅因侵犯另一名公民的宪法权利而提出诉讼。
就案件事实而言,诺拉兹里表示,黄伟雄从未建议非穆斯林未成年人秘密改信伊斯兰教,或向父母隐瞒皈依事实。
他说,黄伟雄只是回应有关伊斯兰教义的提问,同时亦承认,未成年人改信宗教仍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他进一步指出,家长未能证明有任何孩子实际完成宗教转换、其宪法权利已遭侵犯,或有关影片已造成任何实际或迫切的损害。
诺拉兹里促请上诉庭允许上诉,并表示,即使有人不同意黄伟雄的观点,或对其言论抱持道德上的反感,也不足以构成法律上的诉因。
另一方面,代表8名家长出庭的律师维斯瓦纳坦表示,本案并非关乎宗教,也不是针对黄伟雄身为伊斯兰传教士的身分,而是关乎保障家长决定其未成年子女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
他反驳“宪法权利只能对国家行使”的说法,并指出,若法院不能在私人威胁他人宪法权利时介入,宪法权利将沦为毫无意义。
“因此,高庭裁定该影片属违法,并下令移除影片,是正确的。”
他也指出,家长不应等到秘密改信宗教的情况真正发生后,才向法院寻求保护。
维斯瓦纳坦认为,若完整观看该影片,其内容是在鼓励非穆斯林未成年人向父母隐瞒其宗教活动,并避免留下任何官方宗教转换纪录,从而对家长的宪法权利构成真实风险。
因此,他促请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强调宪法权利必须能够获得有效执行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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